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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好吧,但是那上面的日期是错的,我是农历九月十八的。

阿花说,没事,我宣布,你以后每年可以过两个生日了。一个农历,一个公历。

莫名的好笑,还有感动。

我们的家族有一个规定习俗,所有的孩子十周岁的时候会举办一次盛大的生日会,宴请亲朋好友。但在我十周岁前的一个月,我们家族的最长者——爷爷的大哥大爷爷过世了,导致我期待好几个月的生日会完全泡汤。所以,自出生到成年,我还没有为自己庆祝过生日。看见茶几上放着的写着我名字的小蛋糕,我铭感五内,却想不出动人的感谢语,只好说:那个,谢谢你。

我接着闭上眼许愿。我许了一个关乎爱情的心愿:我祈愿未来能遇上一位深得我心又一心向我的姑娘,我祈愿未来能谈一场舒适与陪伴的简单爱情。突然我的唇上生出湿润温暖的感觉,睁开眼,阿花的脸贴在我的脸上,我还没得及反应撤回去。她的唇又贴上来,左手往我的裤裆里掏,这种吻太热烈,我第一次遇到,刚才疲惫的身体瞬间被点燃,与阿花翻到沙发上……蜡烛还在烧,生日歌还在唱,我在成年后的第一个小时内,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转变。

之后,我搬出去,跟阿花同居。我们两在距离皇朝ktv的两条街外租了房子,小区的环境很不错。里面有很多树,外面有很多商铺。我们在七楼,在卧室的窗户望下去,有超市,有理发店,有烧烤摊,烟火气很浓。刚搬进去的那天,我叫手下们搬了半天的东西,等到房间收拾好,我们到楼下烧烤摊大吃了一顿。以至于当天晚上上班,我们全都筋疲力尽。

阿花跟着我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她从普通的ktv服务员一跃而成大家的嫂子,受别人尊重,还有受别人照顾。别的不说,如果她要去哪,我的手下们都会争相骑着小电驴送她。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真觉得自己爱情事业双丰收。尤其是冰冷的雨夜我在床上抱着阿花的时候,心里会想着:以我目前的工资,在皇朝工作两年,等到我二十岁,阿花十九岁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我和阿花的恋爱日子轻松而自然。因为ktv的特性,白天基本不用上班,我们就会去各种好玩的地方,游乐园、动物园、游戏厅,女孩子喜欢而又偏偏不擅长的东西,我都会带她去玩。两个人最喜欢彼此的那个状态并不一定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像酒曲跟大米,到了某个注定的时间,才会发酵得最好。

我们第一次去动物园,那是秋末。我们顺着低矮的玻璃屋从鳄鱼一直往下看。阿花弯着膝盖走在前面,只见她驻在前面的玻璃门前,慢慢地说:“连生,你看,这就是只鸡,我们家有好多呢,有什么好看的嘛!”

我朝那边望去,突然听见她大叫着扑向我:呀,蟒蛇!

我走近去瞧,一条金黄色的蟒蛇正在吞掉那只鸡,慢慢的咀嚼。

我们两慢慢观察这个奇妙的过程,接着我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哎呀笑死我了”!

阿花扯着我的胳膊往她怀里拽:“哼,不准笑话我,老娘都被吓到了好吗?”我还是忍不住地笑,当中包含着对自己拥有一位单纯可爱女朋友的欣慰。

我们还去了游乐园。阿花个性张扬,越刺激的东西越想玩。她邀我坐过山车的时候,我很理性地拒绝了。我恐高,小时候荡秋千都吓得尖叫,别说要悬在高空了。可是我抵不过阿花的撒娇纠缠,终于服了软。从排队的那一刻,我的神经便是紧绷的,那是冬天,冷风袭来,我手脚不停地在抖,不敢多说一句话。

阿花在旁嗤笑:“哈哈,平时那么潇洒威风的赵总,竟然怂成这个样子!”

我瞥了她一眼:“所以啊,为了你我最怕的东西都敢尝试,知道我多爱你了吧!”

阿花搂住我:“没事的,有我在旁边呢!”

终于到我们了。我颤栗的手系好安全带后,过山车缓缓开动。我双手捏在一起,紧闭双眼,哼唱起《七里香》,心想过山车不过短短两分钟,我唱半首歌也就过去了。可当我刚起头“窗外的麻雀”时,身体便像坐了火箭,发射出去,真的成了半空中的麻雀。我本能地大叫,释放生理上巨大的恐惧。我和阿花一起,飞扬在天际,但我总觉得,每一个下一秒都可能是地狱。不过两分钟,我却往返人间地狱数十次,度秒如年。下来后,我距离瘫痪仅一步之遥,我抱住阿花大哭:“我赵连生连命都给你了!”

那之后没过几日,阿花带我去她老家。这也是我第一次坐长途高速,路边风景飞驰。直到路牌上的“石门镇”三个字倏忽而过时,断了我所有赏景的心情。原来从省城去阿花的家要经过石门镇,这下好办了,以后跟阿花结婚,去她家也挺方便。

过了石门镇大概三个小时,便到了阿花老家素县的车站。车站很破,在路边拉客的三轮车很破,路也很破,我的内脏经过七次剧烈大震荡之后,车子终于停了。这辆车竟然没有报废,世上令人费解的事还真多。

阿花的家比我想象的要破。颜色灰暗的大门前有几个不规则石块组成的台阶,很矮的土墙,上面布满了绿色的玻璃渣。时近中午,家里没有人,鸡鸭鹅猪全都饿得叫唤,小猫小狗围到我们身边。就算在几年前,我的老家,爷爷奶奶还健在的那栋屋子,也要比眼前的这个要好。

阿花的闺房,我姑且称之为“闺房,”里面阴暗潮湿,地上有几个大坑。最后面有一个地窖,用来存储食物。看着破败的房子和漂亮的阿花,我突然抱住她,在心里发下宏愿:我以后一定要让阿花过上好日子。

待到快中午的时候,听见门口动静,我们出来看,是阿花的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两一个扛着锄头,一个挎着篮子,形容黝黑消瘦。阿花比我还小一岁,她的父母感觉比我记忆中的爷爷奶奶还要沧桑。

他们看到阿花,脸上充满笑容,再见到我,顿时把脸垮下来。毕竟在农家,一个女孩子无端把一个男孩子带回家,都是不太好的。

他们对我的到来没有表现出半点欢迎,只有阿花妈妈对我露出需要用力捕捉的笑容。之后,她身上的汗还没全干,就跑去灶台上面生活做饭。我让阿花去搭把手,阿花理直气壮地猛摇头,骄傲地说:“我在家里从来不干活!”

“你妈妈这么累你看不见啊?”我想起同样很劳累的奶奶了。

“要帮你去帮呗!”阿花瘫倒自己的小床上。

你真是被宠坏了。我说。其实,我之前在老家也是什么活都不干,但那时我还小,一个只知道看动画片的年纪。我是真心觉得她妈妈辛苦,才走过去准备帮忙的,可阿姨说什么也不肯,推我去休息。

叔叔坐在小板凳上靠着木门抽烟。我端起板凳,靠在另一边门,散烟给他。叔叔显然没有抽过城里的烟,夹着它看了好久。我赶紧给他点上,他送了我一个腼腆吝啬的笑,继续一言不发。我陪着他默默地抽着烟,燃烧时间。

午饭的时候,气氛有所缓解。阿花不停地凑在她妈妈跟前说话,阿姨笑得很开心,一直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叫我吃桌子上今天刚杀的鸡。鸡骨头聚成一小堆,叔叔还是沉默如铁。下午,我拉着阿花,第一次扛起锄头下地。虽然我们到了地里,光淌汗不干活,但是我看得出来二老脸上挂着笑意。也许如此,第二日午饭,叔叔终于开口了:“我还有一个儿子,阿花的哥哥,在县城上班,你两还有点像。”

我不知道叔叔的话什么意思,是长得像还是性格像,也不知道该回啥,只好又递烟。后来阿花告诉我,家长说一个外人跟自家人像,就是不讨厌,起码看着顺眼。

接下来的两天,阿花带着我在村里到处闲逛,我们在各个隐蔽的地方,小树林,小溪边,甚至无人居住的老屋后。在这初冬寥落的村庄,两个年轻滚烫的肉体激情燃烧,我喜欢那种耗尽精神的感觉,我喜欢肉体与自然融为一体。我还喜欢上山砍柴、凿冰摸鱼,哪怕只是随风快速奔跑,于我而言都是久违的自由快乐。阿花的老家,让我找回近十年前在白桦村的感觉,无忧无虑,心境澄澈。

启程回去的时候,阿姨塞了一大包土产品给我,鸡蛋,山芋粉,重得我差点提不起来。自从搬到石门镇,我很少见到这么多土产,无以为报,我只好临走扔了一张红色的毛爷爷给二老。

“没想到你一个小混混居然还过关了。”阿花在归程客车上跟我说。

“过什么关?”前面车子正在过加油站。

“我妈昨晚跟我说了,说小伙子挺精明的,不错。”

“那当然,谁不喜欢帅哥啊!”我很得意。

“我还没说完呢,就是个子有点矮。哈哈!”

对于阿花这样的玩笑,我已经习惯了,“比你高就行了。”

车子在路上剧烈地颠簸了一下,阿花本来是睡的,突然钻到窗户外吐了,秽物随风飘扬。我以为她晕车,给她拍了拍背,她漱了一下口就好了,还开玩笑说:是不是我中午吃的东西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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