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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光明

钟林哈哈一笑:“我倒是想找来着,可就是没有一个姑娘肯理我。”

兰君大笑:“哈哈,我们钟哥一向不都是很有魅力的吗?曾经有那么多女孩子追着你跑,现在怎么会在这里吃瘪了呢?是她们不懂得欣赏你吗?”

钟林笑着解释说:“

当然不是。其实摩梭人虽然盛行走婚,可是他们走婚也有自己的规矩。走婚的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在自己的母系家庭里。但是他们的走婚关系,对摩梭人来说,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他们以感情为重,只有在双方情投意合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走婚关系,绝不是我们社会上那种随随便便的同居关系,也不象世人一样注重门第。”

兰君嘴角微扬,『露』出一抹嘲笑:“噢,我懂了,就算是你长得再帅,再有魅力,在此地都无用武之地,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诚意。所以人家姑娘都不会理你,你才死心了是吧?”

钟林颇有些无奈:“不死心能怎样?我倒是想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可是那现实吗?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摩梭姑娘自然就更不会相信我了。我听说有一些旅游者也曾向摩梭女子提出过走婚的要求,可是都被摩梭姑娘婉言谢绝了。

还有个别自作聪明的游客不断地向摩梭姑娘炫耀他们的金钱和地位,来增加他的身架,结果还是碰了一鼻子灰,被摩梭姑娘骂得灰溜溜地逃走了,而且还被摩梭人传为笑话。”

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走到了钟林租住的小木屋。这是一间普通的木楞子房,屋顶上铺盖着木板,门口挂着布帘。里面也是木结构,地板走上去吱吱作响,上面有一张小木桌,两只小木凳。古朴自然,简单中带着野趣。

钟林从一只木桶里舀了一碗水递给兰君。兰君喝了一小口:“还真甜呢?这是什么水?”

钟林笑着说:“是山间的泉水,摩梭人都爱饮用这样的水。”

“呵,他们还真会享受。我们的矿泉水就不如这泉水甘甜。摩梭人平时爱吃什么?”

“听说是最有名的琵琶肉、苏里玛酒、酸鱼、烤鱼干、牛头饭、猪肠血米等食品。时至今日,摩梭人的饮食无论主食还是副食,仍然是以山间的泉水、芳草、果仁、五谷杂粮等作为原料,他们自酿、自腌、自烤、自煮。我这儿有琵琶肉、酥油茶、苏里玛酒,你可以品尝一下。琵琶肉,这可是摩梭人招待贵客的佳肴,是摩梭人最传统和最具特『色』的食品。你能吃到算是幸运了。”

钟林说得很流利,象是背书一样,见兰君一脸笑意,便又解释说:“其实,我这也是从摩梭人那里听来的,他们每年冬季都要在祭祖月杀猪,然后把整个猪,除头骨以外的骨骼,内脏及瘦肉全部剔除,里面抹上盐、醋等调料缝合好,压成琵琶状,制成后可放数年不腐,吃起来肉味香醇,肥而不腻,贮存久了的还可作『药』用。这种肉我是没机会学着做了。但是我已学会了做烧鱼,等会你就能吃到。”

兰君笑笑说:“钟林,看来你在这住了半个月,还真把自己想象成了摩梭人。

黄昏时分,母亲湖被染上一层紫『色』的光晕,更增添了浪漫的风情。

小木屋里,钟林和兰君刚弄好了饭菜,摆到小木桌上。桌上有酒有肉,还有钟林烧的金银鱼,香气满室,非常丰盛。两人兴致也很好。

兰君正要品尝一下这满桌的美味,忽然发现布帘被人掀开,白云*气冲冲地出现在面前。

只见他目光锋锐阴鸷,双眼直勾勾地瞪视着兰君,仿佛是逮到了在外偷情的妻子,又象是一头饿久了的狼突然遇到了猎物。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头凶神恶煞。

兰君看着他吃人的眼神,不由得心里一阵惊慌失措。哎呀,她只顾与钟林叙旧,居然把他给忘了。

钟林也一下子愣住了,虽然他不认得白云天,但见此情形也大致猜出他的身份。顿觉事情有些不妙,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白云天不认得钟林,因此并不看他,却冲着兰君直直地冷笑:“你就如此耐不住寂寞?哼,看来你适应环境的本领很高啊,刚到此地才半天就能招到野汉子玩走婚了,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兰君的脸立时白了,原本她在心里对白云天还有着一丝丝歉意,此时听到这般尖酸刻薄的话,不仅那丝歉意消失了,一股怒气也油然而生:“谢谢你的夸奖。这只不过我的一项小本领。比起你的本事来,我这点小本领可就差远了。现在,你的跟踪战术是越来越精纯了。简直可以与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工相提并论了,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过奖,过奖,我会继续努力学习让你更加刮目相看的。不过,我得好心提醒你一下,你就算是入乡随俗,可也得学对风俗。人家这里都是汉子到姑娘家走婚,可不时兴汉子招姑娘。你这样做是既贬身架,又不合本地规矩,是要招来非议的。”

兰君气极反笑:“白先生,非常感谢你的关心。按照这里的习俗,我是不能在这里招汉子。可是你不同啊,你可以在这儿追姑娘走婚啊,你不妨将关心我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摩梭姑娘的身上,准能大获全胜。能在此和摩梭姑娘做一回阿肖,也不枉你来此地走一遭啊。”

白云天嘿嘿一阵冷笑:“你提醒的极对,本人也正有此意,可是摩梭姑娘我实在无福消受。但是既然你一心一意要在这里做个摩梭婆娘,我倒是可以将就将就,不如今晚我们就学摩梭人的习俗在这儿走婚。”

他也不等兰君回话便转向钟林,狠狠地瞪着他:“摩梭人,今晚这间屋子我租下了。”

紧接着,他向钟林甩出一把百元钞票。之后,便大摇大摆地走到钟林方才的位置上坐了下来,看着桌上丰盛的菜肴,马上就来了食欲,他不再理会屋子里的另外两个人,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嚼起来。

钟林愣愣地瞧着他,那神情自然是惊愕之极,他有生以来还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客人。但是由于兰君在场,他不好说什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位不礼貌的客人狼吞虎咽地咀嚼着他精心准备的食物。

兰君更是又惊又气,心扑扑直跳,她瞪眼看着白云天,良久之后,心情才稍稍平静下来:“白先生,你要学习这里的风俗也得先学好此地的规矩。这里可是女人当家。男人没有说话的权力。在这儿象你这样没有规矩的男人是会被打出家门的。你若是想继续摆男人威风就得马上滚出母亲湖。”

可惜她的话象是在对牛弹琴。白云天正吃得兴起,他根本不理会她,依然对着美食进攻。他不客气地吃着烧鱼,喝着苏里玛酒,又去抓琵琶肉,将桌子上弄得一片狼籍。完全不在意兰君和钟林四只眼睛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酒饱饭足后,他又自己倒了一碗酥油茶,自顾自地喝着。

兰君终于忍无可忍:“好,既然你不走,那么我们走可以吧?你就自己在这里好好享受吧。”

盛怒之下,她挽着钟林的胳膊说:“林哥,咱们不在这里看野狼撒野了,我们去外面下馆子去。”

临走,她随手又捡起刚才白云天扔下的百元大钞,扔下一句话:“这些钱不但够我们去吃大餐,还可以租住这里最高级的房间。”说罢她便扬长而去。这回终于轮到白云天发怒了,他砰地一声将小木桌一脚踢翻,接着便响起了一串劈里叭拉的声音。

母亲湖岸,燃烧着一大堆熊熊的篝火,这是摩梭人的篝火晚会。摩梭人天生能歌善舞,每逢盛大的节日到来,或举行新屋落成、婚礼等重大庆典,都会篝火通明,载歌载舞,热闹非凡,青年男女也常借机谈情说爱,结交阿肖。来此观光的游客们也往往会加入这个行列。

旅行团也都循着歌舞声而来,他们赶上这难得的机会,自然不会失掉良机,早早地跑来助兴呐喊了。篝火旁,游客们和摩梭男女随着奔放的音乐起舞,热烈的气氛中,笛声、乐声、欢笑声、歌声、踏步声等声音合为一体,其乐融融。

他们跳的是摩梭人独特的舞。领舞人是一位健壮的摩梭小伙,正吹着竹笛伴奏,跳舞的人们穿着鲜艳的服装,紧挽手臂,五指交叉,面向火堆,随逆时针方向起舞,舞步随着音乐节奏速度快慢而变化,时而发出喏喏的呼喊声,气势宏大。

在轻快的舞蹈中,姑娘们的彩裙随着步伐轻盈优美地飘旋着,闪亮的饰物在火光映照之下流光溢彩,青丝织成的辫子在晚风中飘『荡』。醉人的舞蹈和艳丽协调的打扮,使姑娘们更加光彩照人。

兰君和钟林用过晚餐后也来到湖畔,加入舞蹈的行列。这是一种集体『性』的民间舞蹈,舞姿粗犷,节奏刚健明快,跳起来能令人畅快淋漓,忘掉世间一切忧愁。

在舞场上,没有主客之分,也没有主人与观众之别,主人客人,男女老少全都加入队伍,跳舞的人越来越多,组成一个不断滚动的长龙,。场面越来越壮观了。

兰君夹杂在跳舞的在队伍里,披着一头长发,别着一只漂亮的蝴蝶发夹,穿着一套刚买来的摩梭姑娘服饰。

上衣是蓝紫『色』的,领、襟、袖口等处都镶着银边。系着浅蓝和白『色』衬里的双层百褶裙,上用五『色』丝线绣了一圈花边,裙子长及脚踝。中间系一条红『色』腰带,穿着青缎绣花鞋。看起来别有一股风韵。

她一手牵着钟林,另一手挽着一位摩梭姑娘,起劲地跟着节奏旋转踏步。

“喏!喏!喏!喏!”震耳的吼声,让她强烈地感受到生命的活力,使她忘掉了一切的不愉快。她一边跳一边想,无论以后她会遇到什么事情,她都不会惧怕了。

只是她却没有看到,此时观望的人群中正有一双愤怒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她。自然便是她的新婚丈夫白云天了。

白云天不想没有进入舞蹈的行列。他砸了那桌酒菜,独自离开那间木屋后,想找兰君却不知道去哪里找。后来听到鼓声,便走到这里。也许他是晚会上唯一不快乐的人。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新婚妻子正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欢跳,简直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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