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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烤红薯

再剪秋风柜里藏,枯草未央,浓烟黄黄。

衫衣半履去杏林,红蕊夙情,家事断肠。

纠结归期可商量?

早怕秋阳,晚忧风扬。小心谨慎又空忙。

春去秋来,梦里芬芳。

……………………

不知不觉。

时间。

已是初冬。

这个南国小城,却依旧气候清爽宜人,满城的桂花仍未凋尽,散发着阵阵幽香。

这天早上,范云上班的时候,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骑着三轮车卖烤红薯烤玉米的老头,虽然说这一个老头儿也是属于无证小贩系列,但是范云并没有管他。

并且,范云还走过去买了一点东西。

因为。

范云被烤红薯的香味给诱惑住了,不得不说,在这种充满凉意的天气里,突然之间闻到了记忆中那种熟悉的香气,实在是让人从心底都泛出一种恨不得立刻抓起一只红薯,剥去皮咬上一口的感觉来。

这种感觉催着人走过去。

买。

那个卖烤红薯烤玉米的小贩倒也不怕范云,因为他卖的这个东西比起那些卖菜的什么要清爽得多,所以说基本上范云和他的同事们不怎么会管他的。

反而。

那个小贩看见范云过来了,满脸堆笑,给范云敬了一只烟,范云当然没接他的烟。

范云用手摸了摸红薯,还热乎乎的,不由得他就觉得很喜欢。

这种喜欢。

是从心底里彻底迸发出来的喜欢,是吃过这种东西的人,由衷的喜爱。

于是范云就问老头:“烤红薯是怎么卖的?”

本来。

这个红薯是按斤称的。

但是老头看在他那一身制服的份上,并没有按斤论两了,而且笑着对范云道:“两块钱一个。”

范云觉得还行,两块钱,并不贵,小意思。

那就买一个呗,买一个不行,范云想起了卫明珠,觉得自己应该多买一个,买两个吧,自己一个,卫明珠一个。

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小贩道:“我要两个。”

那个小贩拿起火钳子,赶紧从炉膛里面夹出两个烤得热乎乎香喷喷的大红薯出来,他夹出来的这两个红薯,看上去个头明显的比摆在外面的那些要大,同时,香味似乎也更浓一点。

这个倒不是,这个只是心理作用而已,只是那个红薯从炉膛里面掏出来的时候,突然之间迸发出来的香味。

毕竟带着热气嘛,带着热气,香味就更容易散发一些。

付钱。

走人。

范云拎着塑料袋,将卫明珠的那一只装在袋子里,而自己的那一只,他直接就剥开皮吃了起来。

香甜粉糯。

十分可口。

不错不错,在这个季节里,在这种凉飕飕的天气里面,能够吃上一口香喷喷的烤红薯,实在是让人觉得一件十分幸福的事。

说起烤红薯,相信很多人小的时候都没少吃,特别是范云这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每次放学回来,范云总是将书包一甩,首先要跑到灶膛前,用木棍扒拉扒拉,看看两边有没有埋着红薯。

绝大多数情况下,他妈在烧火做饭或者煮猪食的时候,都会埋一些红薯进去的。

就埋在锅底灰里面,也不用直接烤,就让那些炉火隔着锅底灰慢慢的将红薯焐熟。

焐熟了之后。

等着范云他们放学回来,刚好每一只红薯都烤得软软的,香香的了,而且皮还没有被烤焦,正好吃。

这个红薯,不光是红薯,其中还有妈妈的爱,以及童年时候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的,都是永远也回不去的回忆。

范云找到卫明珠的时候,卫明珠正站在一个避风的地方晒太阳。

她不晒太阳还能怎么办呢?难道要她站在阴冷的地方去喝西北风吗?

不可能的嘛。

就上一个小班而已,万一把自己搞得感冒了,最后还不是要自己出钱,是不是?

所以说,现在无论卫明珠还是范云,该偷懒的时候,总是要偷下懒的,当然了,偷懒要偷得有技术,要偷的高明不,能被领导发现。

特别是,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时候偷懒,更甚至被领导发现。

那样,如果是被领导抓住了,免不了就会被罚款了。

卫明珠就很乖,她就站在路口旁一个避风的地方,既可以晒晒太阳,又可以偷得到懒。

而且。

如果说领导来检查工作的时候,看到她在工作岗位上,又不能说她什么,一举三得,实在是非常的聪明。

卫明珠老远就看到了范云,不光是看到了范云,还看到了范云袋子里面的东西,她笑眯眯的朝范云迎了过来:“大清早的就买东西啊,你吃的什么啊?

哦,红薯啊。”

范云将那只袋子递给她,笑道:“刚才我在那边看到了一个卖红薯的,老远就闻到了那个香味,好香啊,我就买了两个。

我吃一个,给你一个,快点快点,还很热呢,热乎乎的吃最好了,你尝尝,这个红薯好不好吃?红心的。”

卫明珠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剥开皮,咬了一口:“挺甜,我昨天我还说呢,昨天我还说如果说碰到烤红薯烤玉米的,我就买点吃,好久没吃,没尝这个味道了。

不错不错,真的挺好。

虽然没有我们小时候那个味道,但是,还是很甜的。

其实我跟你说,范云,我更喜欢吃那种红皮白瓤的,那个白瓤的,特别是山上面的红薯啊,如果说烧熟了的话很粉的,比这种好,这种甜是甜,但是没那么粉。”

对于卫明珠的话,范云深表赞同,因为他本身就是农村长大的孩子,从小就跟这些东西打交道,什么样的红薯甜,什么样的红薯粉,什么样的红薯一看上去就好吃,这个还用别人说吗?

天生就会。

那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与生俱来的本能。

说起红薯,就不得不提一提范云曾经读过的一首现代诗歌,那首诗歌,范云觉得写得很不错,很有共鸣感。

虽然。

范云对诗歌之类的东西不感冒,他认为大多数人写得都是无病呻吟,但是那一首写红薯的,确实唤起了他的一些感触。

**红薯地**

……

这些老农民,个个都是艺术家

他们的画笔

既可以轻成薯种的第一丝轻绿

也可以重成大块大块的墨意

他们能让每一条薯垄都有骨感之美

让每块红薯

都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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